员工被公司辞退时,没休完的年假该怎么处理?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明确的处理方式。
如果公司和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没让员工休满应休的年假,公司要按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再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不过,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就不用支付工资报酬了。具体折算方法是:(当年在本单位已过的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当年已安排的年假天数。
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时,要按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来付,这里面包含了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也就是说,除了正常工资,公司还得额外支付员工日工资收入的200%作为未休年假的补偿。
要是公司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已经安排员工休了年假,而且休的天数比折算应休的年假天数还多,那就不用扣回了。员工要是和公司协商年假工资支付的事儿没达成一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