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情况得看具体情形。
要是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过错为由解除合同,员工就别指望补偿了。
要是因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就得给员工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就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
另外,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合同,像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没法履行等情况,也得给经济补偿。
员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公司解除合同合不合法,确定自己能不能拿到补偿以及补偿多少。要是和公司有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