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侵占产生的纠纷,通常适用民事诉讼时效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但要是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二十年,法院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在土地被侵占纠纷里,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起诉或申请仲裁等,会使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若土地被侵占纠纷涉及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就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简单讲,土地属不动产,物权人要求侵占人返还被占土地,不受三年诉讼时效限制。
遇到土地被侵占纠纷,大家要留意诉讼时效有关问题。若在时效内,可通过合法途径中断时效来维护权益;若属不适用时效的情况,就可随时主张返还被侵占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