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换了法定代表人,原来和员工签的劳动合同不用重新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做事的负责人,他的更换只是企业内部人事变动,不是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变了。企业和劳动者签合同,企业作为合同一方,它和劳动者的主体地位、权利义务,不会因为法定代表人更换就有实质变化。
所以,法定代表人换了之后,原来的劳动合同还是有效的,企业和劳动者都要按原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要是企业以换法定代表人为由,要求和劳动者重新签合同,劳动者可以拒绝。
如果企业因为劳动者拒绝重新签合同,就解除劳动合同,这可能属于违法解除。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能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