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解除劳务协议后公司又要求撤销,这得看具体情况再做处理。要是协议已经生效,而且也没有法律规定可以撤销的情况,那公司单方面要求撤销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就好比咱们签了一份合同,一旦合法成立,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大家都得按照合同约定办事,不能随便就改或者取消。所以这种时候,员工有权拒绝公司撤销的要求。
不过呢,如果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就是说签协议的时候没搞清楚状况,或者明显有一方吃了大亏;又或者一方是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的协议,那公司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协议。这时员工得积极收集证据,证明签协议的时候不存在这些能撤销的情况。
要是公司有合理理由,比如协议里有笔误,然后友好地和员工商量撤销协议,员工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和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要是同意了,双方得重新签一份协议,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写明白;要是不同意,就跟公司说清楚理由,要求按照原来的协议执行。要是因为这事和公司起了纠纷,员工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申请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等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