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含欺诈因素的合同可不是直接就无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一方用欺诈手段,让对方在没表达出真实意愿情况下签了合同,受欺诈的那一方能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这就意味着,在合同被撤销之前,它其实是有效的。受欺诈方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而且可以自己决定用不用这个权利。不过,这个权利有时间限制。要是受欺诈方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被欺诈这件事起一年内(要是重大误解的话就是九十日内),都没去行使撤销权,或者明确说不要这个权利,又或者用行动表明放弃了,那撤销权就没了,合同会继续有效下去。
要是受欺诈方按照法律规定行使了撤销权,那么这份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法律效力。这时候,如果有人因为这个合同得到了财产,得把财产退回去;要是没办法退或者没必要退,就得给钱补偿。谁有错导致合同欺诈,就得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要是双方都有错,那就各自承担自己该负责的部分。
建议大家在签合同前一定要谨慎,仔细查看合同条款。要是发现被欺诈,要在规定时间内尽快行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