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员工工作时受伤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通俗来讲,就是员工在一个单位里每天上班平均不超过四个小时,每周加起来上班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这种情况下员工和单位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这类兼职员工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地点,因为工作上的事儿受了伤,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里规定的那些能认定工伤的情形,那就可以被认定是工伤。打个比方,在工作时被掉落的物品砸伤,就有可能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要是兼职人员和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那一般就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工伤了。不过也别怕,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劳务的一方如果在干活的时候受了伤,双方要按照各自的过错来承担责任。要是员工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伤了,就可以要求接受劳务的那一方,根据他们的过错来进行赔偿。比如,如果是因为接受劳务方提供的工具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员工受伤,那接受劳务方就可能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建议: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兼职员工,单位要及时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员工自己也要保存好工作相关证据,方便在受伤后认定工伤。而建立劳务关系的兼职人员,工作前最好签订书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受伤后及时收集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以便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