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结束时,经济补偿得看具体情况。通常来讲,要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了,在不是用人单位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合同约定的条件来续签,而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时,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这个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这一年里的平均工资。工资是算劳动者应该拿到手的工资,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补贴这些钱都算在内。要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公布的上一年当地职工平均月工资的三倍还高,那经济补偿就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来给,而且给经济补偿的时间最多也不超过十二年。
2、要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那就要按照前面说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