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里,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法律严格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你还在试用期,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天跟单位说一声就行。要是你处于见习期,虽然法律没专门规定,但一般也参照试用期的规则来,也就是说你完全有离职的权利,单位可不能阻拦。
工作拿报酬,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要是你多干了半个月,只要在这期间你正常上班、认真完成工作,单位就该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把这半个月的工资发给你。工资是咱辛苦劳动换来的,单位可没理由不给。
要是单位不想给这多干半月的工资,咱也有办法维护自身权益。可以先跟单位好好沟通,说明你应得这份工资,大家心平气和地把问题解决。要是沟通没用,就找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他们会责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资。如果前面两种办法都行不通,还能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让法律来为你主持公道。不管遇到啥情况,咱都要知道自己有合法的权益,也要懂得用合适的方式去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