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先明确一点,就算用人单位给孕妇补偿了双倍工资,也不能随便就把孕妇辞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时候,用人单位不能因为经济性裁员、无过失性辞退这类理由,和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要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辞退孕妇,就得支付双倍工资当作赔偿金,这其实就是对它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孕妇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像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这些行为,哪怕她正怀孕呢,单位也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给经济补偿。
要是用人单位已经给孕妇补偿了双倍工资,这就说明之前辞退孕妇的行为很可能被认定违法了。之后要是不存在第三十九条规定的那些情况,单位可不能再辞退孕妇了,不然又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是这样,孕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让单位支付更高额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