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终止后,给不给经济补偿得看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出现下面这些情况,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要是劳动合同到期了,除非是单位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合同规定的条件和劳动者续签,可劳动者不愿意,碰上其他情况,单位都要给补偿。还有就是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营业执照被吊销了,被相关部门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单位自己决定提前解散的,也得给补偿。
2、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用给经济补偿。比如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合同的条件和劳动者续签,可劳动者不同意;劳动者开始正常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去世了,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踪;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一些情况。
3、经济补偿是有计算标准的,得看劳动者在这个单位工作的时间。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照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单位就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