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提交的资料能不能拿回来,得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当事人交上去的证据材料原件,在庭审质证结束以后,要是仲裁机构已经留了清楚完整的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件,有些原件是可以拿回去的。这是因为仲裁机构审理案子,主要看的是证据材料里的内容,留着复制件就够审理用了。
2、不过呢,有些材料是拿不回去的。像当事人交的申请书、身份证明这些材料,它们是启动仲裁程序和确定当事人身份必须要有的文件,仲裁机构会把它们放到仲裁档案里长期保存,不会还给当事人。
3、要是当事人想拿回资料,在仲裁程序结束之后,得赶紧跟仲裁机构联系,按照人家的要求和规定去办相关手续。拿资料的时候,要留意资料是不是完整准确,仔细核对一下拿回来的资料跟交上去的是不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