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是女职工正在哺乳未满 1 周岁的婴儿,单位得在每天工作时间里给她 1 小时哺乳时间。要是生的是多胞胎,每多哺乳 1 个婴儿,每天就多 1 小时哺乳时间。一般来说,法律规定的哺乳期是 1 年,从婴儿出生到满 1 周岁。
在这个哺乳期内,单位可不能因为女职工要哺乳,就给她降工资、辞退她,或者解除跟她的劳动、聘用合同。而且,对于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不能给她们延长工作时间,也不能安排夜班。另外,单位还得在工作场地给哺乳期女职工建哺乳室这些设施。
不过呢,要是婴儿身体特别差,有医务部门开的证明,哺乳期可以适当延长;要是哺乳期满的时候正好赶上夏天,也能延长个 1 - 2 个月。当妈妈不容易,在哺乳期还得兼顾工作,法律这么规定也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的权益,让她们能更好地照顾宝宝。单位一定要遵守这些规定,不然就违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