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话是要给赔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劳动法规,要是单位提高或维持原来合同的条件,想和员工续签,可员工不同意,这种情况单位不用给补偿。但其他情况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单位就得给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以先跟单位商量,能协商解决最好。要是协商不好,员工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帮忙处理。或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员工还能到人民法院去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