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一般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每工作满一年,单位就要给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N” ,通常最多不会超过十二个月。
不过,这还有不同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算,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也只有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这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没高过上面说的那个标准,经济补偿就按实际工作年限来给,没有十二个月的上限限制。给大家举个例子,要是有个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十五年,他的月工资没达到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他能拿到的经济补偿金就是十五个月的工资。所以说,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得看具体的工资水平和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