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日常生活的职场中,劳动合同续签是个重要事儿。尤其是到第三次续签时,要是符合一些条件,劳动者就有权利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啥意思呢?就是长期稳定的工作保障,以后不用老担心合同到期失业的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说法,要是劳动者和公司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而且劳动者没有出现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那些情况,比如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不能胜任工作啥的,这时候再续签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签固定期限合同,不然公司就得和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但要是公司在第三次续签时耍赖,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可不能干吃哑巴亏。可以先和公司好好沟通,跟公司说明白,自己是有法律依据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让公司按法律规定续签。
要是和公司商量不通,劳动者还能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能管这事儿,会责令公司改正错误。另外,劳动者也能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仲裁结果认定公司拒绝续签的行为违法,劳动者就能要求公司给赔偿金。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算的,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所以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别害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