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撤部门要给员工调岗,员工不同意,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是要给员工补偿的。这属于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合同没法继续履行,公司和员工协商也没就合同变更达成一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合同,同时得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员工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公司没依法给补偿,员工可以先和公司商量。要是商量不成,员工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权。申请仲裁要在规定时间内,并且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用来证明自己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