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兼职员工给不给补偿,得看兼职属于哪种用工形式。
先说非全日制用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不管是哪一方,都能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而且这种情况下,单位不用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那啥是非全日制用工呢?就是一般按小时算工资,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平均每天工作不超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不超24小时的用工方式。比如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去快餐店做小时工,每天干两三小时,这种就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快餐店要是不想用这个学生了,直接通知他就行,不用给补偿。
要是兼职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而是形成了全日制劳动关系,单位辞退员工就得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了。如果辞退理由合法,像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那单位不用给补偿;要是不符合法定情形,像没理由就把人辞退了,单位可能得给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算,每干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打个比方,小李在单位干了3年,要是单位无理由辞退他,就得给相当于3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果被判要给赔偿金,那就是6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