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在工作中受伤,很多人以为只要是在工作时受的伤都能算工伤,其实并不是这样。一般情况下,劳务工不能认定为工伤。原因在于,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务工和用工方建立的往往是劳务关系,这和劳动关系是不一样的,所以劳务工受伤时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去认定工伤。
但是,有一些特殊情况劳务工可参照工伤来获得赔偿。要是劳务工在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而且发包单位把业务包给了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那么这个组织或者个人找来的劳动者在做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发包单位就得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对于劳务工来说,工作中受伤即便不能认定为工伤,也有其他途径解决。根据民法典里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劳务工可以要求接受劳务的一方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来承担相应责任。要是劳务工受伤是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那么劳务工既可以找第三人要求他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让接受劳务的一方给补偿,接受劳务的一方给了补偿后,就能去向第三人追讨这笔钱。
给劳务工的法律建议是,工作前要明确自身和用工方的关系;工作中注意收集能证明工作情况的证据;一旦受伤,留存好相关材料,方便后期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