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撤销岗位,在法律上算客观情况重大变化。遇到这种情况,不同处理方式对应不同补偿标准。
要是公司和员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谈妥了,双方按新合同继续履行,这种时候员工没有补偿。
要是双方没谈拢,公司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然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公司得给员工经济补偿,补偿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撤销岗位后,没按法定程序来,比如没提前通知,也没给代通知金,那就属于违法解除合同。这时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要是员工不想继续履行,或者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公司就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
大家遇到这类情况要多留意公司的处理方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疑问也可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