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要是想解除劳动合同,正常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要是还在试用期,提前三天说就行。但要是不提前通知就直接离职,会有一些后果。
从法律上来说,这种不提前通知就走人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是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劳动者就得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这些损失可能包括单位招你时花的费用,因为你突然离职让单位生产经营受影响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还有单位为了找新人填补你岗位空缺额外花的培训费等。
从劳动关系方面来讲,这可能会损害劳动者的职业声誉。单位可能会把你的不良情况反馈到行业里,或者在给你开离职证明的时候对你的工作表现有负面评价,这对以后找工作可没好处。
但要是用人单位有严重过错,比如没按合同给你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没按时足额给你发工资、没给你交社保等,这种情况下你不用提前通知,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单位还得给你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