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离职通知期能不能设为60天?答案是可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就行。这里的三十日是劳动者解除合同最短通知期的下限,不反对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更长的通知期。
高管岗位重要,掌握着单位不少重要信息和资源,他们的离职可能给单位经营管理带来较大影响。所以,单位和高管可以自愿、平等地协商,在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里约定长于三十日的离职通知期,像60天就没问题。只要这种约定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得按约定来。
要是高管违反约定,没按60天的通知期提前离职,还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有权要求他们赔偿。大家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多留意相关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