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工资申请仲裁是有时效限制的。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方面的法律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一年,这个时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能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
在工资补发的争议中,如果在劳动关系还存在的时候,因为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了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这一年时效的限制。但要是劳动关系结束了,劳动者就得在劳动关系终止那天起一年内去申请仲裁。
举个例子,员工在职的时候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没发,员工随时都能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不用受一年时效的约束。可要是员工离职了,就得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不然的话,可能会出现仲裁时效已过,仲裁委不受理的情况。
不过,要是出现时效中断的情况,像一方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主张权利,仲裁时效就会重新计算。要是遇到不可抗力等导致时效中止的情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那天起,仲裁时效接着计算。所以说,劳动者得留意自己的权益,在合理的时间里去主张补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