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那些被认为工作能力不达标的员工时,赔偿方面得按照不同情形来处理。
要是公司有实打实的证据,能表明员工确实没办法胜任工作,并且给员工安排了培训,或者为其调整了工作岗位后,员工还是干不好工作。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然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公司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这个补偿得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算,员工每工作满一年,公司就多给一个月的工资。要是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要是工作时间不到六个月,公司就得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就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结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要是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员工胜任不了工作,或者没给员工培训、调岗,就直接把员工辞退了,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公司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支付赔偿金。
对公司来说,辞退不胜任工作的员工,一定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办,不然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而员工要是碰到这种事,可以先试着跟公司好好商量。要是商量不成,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这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