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时,没休完的年假怎么办?这是不少打工人关心的问题。其实,公司应依法处理员工未休的年假。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公司和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当年没让员工休满应休年假,要按员工当年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然后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不过,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用支付报酬。
折算方法是:(当年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 - 当年已安排的年假天数。
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标准是,按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简单说,除正常工资外,公司还要额外支付员工日工资收入的200%作为未休年假补偿。
要是公司拒绝支付,员工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此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