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依照绩效考核开除员工,但得满足法定条件、遵循法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还是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公司想用绩效考核结果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并解约,得符合这个规定。
实际操作时,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得合法有效。这个制度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也就是得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再跟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并且要向员工公示。而且,绩效考核标准要明确、合理、客观,能真实体现员工工作表现和能力。
公司用绩效考核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后,要先对员工培训或调岗,再考核一次,若员工还是不行,公司才能依法解约,并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公司没满足这些条件和程序,仅靠绩效考核结果就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解约。这时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让公司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