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明确,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一般不能超过八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四十四小时。一般一个月按四周算,这样算下来一个月法定的工作时长不能超过一百七十六小时。
2. 有些用人单位因为生产方面有特殊情况,没办法按照上面说的标准工时制度来执行。这种情况下,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就可以采用其他的工作和休息方式,像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要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每天和每周的工作时间得和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差不多。
3. 要是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得和工会还有劳动者商量。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能超过一小时。要是因为特殊原因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天最多延长三小时,而且一个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