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赔偿里,有三个重要的一次性赔偿费用,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且它们的支付主体不一样。
先说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掏腰包的。要是职工在工作中受伤,被鉴定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不管是哪个等级,都能按照对应的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拿到这笔补助金。计算标准是以职工本人的工资为基数,乘以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的月数。不过要是单位没给职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出了工伤,这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得由用人单位来给。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通常也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职工因工致残,伤残等级在五级到十级,出现劳动合同期满结束,或者职工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就能拿到这笔钱,它主要是为了应对职工离职后可能出现的后续医疗开销。这笔钱具体给多少,由省级政府说了算。要是单位没交工伤保险费,那这钱只能用人单位出。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支付的情况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样。这是为了弥补工伤职工因为工伤,找工作能力下降、就业机会变少的损失。它的标准也是省级政府定的。其作用是让工伤职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有资金支持重新找工作或者适应新的职业。
实用法律建议:职工一定要督促单位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若单位未缴纳,职工要保留好在单位工作、受伤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工伤时,能依法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