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岁后遇到工伤,赔偿标准得区分不同情况。
要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却没办退休手续,或者没享受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还在原来的用人单位干活时受了事故伤害,或者得了职业病,那用人单位得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赔偿项目有不少,像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都包括在内。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来支付就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该有的工资福利待遇都不会变。要是构成了伤残,会按照伤残等级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如果已经享受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后又被用人单位返聘,工作时受了伤,这种情况下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这时候就得按照《民法典》里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处理,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相应责任。受伤的人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这些费用。要是造成残疾了,还能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