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经济补偿金通常按照病假前正常出勤时的月工资来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
要是劳动者病假期间工资和正常工作时差别很大,用病假工资来计算平均工资,经济补偿数额就会降低,这对劳动者来说不太公平。所以,计算经济补偿金时的月工资,一般是把病假等非正常出勤的时间去掉,用正常出勤月工资算出平均工资。
但要是病假时间比较长,计算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时,可能会有很多月份是病假工资。这种情况就得结合具体案子来判断了。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有明确的约定,而且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通常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双方约定按照正常工作时的固定薪资标准计算,就会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