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单位三个月都不发工资时,劳动者是有权利解除合同的。从法律层面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都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得及时足额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把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足额发到劳动者手里,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三个月不发工资,明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要是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想解除合同,得用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在通知里要写清楚,因为单位没及时支付工资,所以依据法律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一旦合同解除,劳动者就不用再履行原劳动合同里的义务啦。而且,劳动者还能要求单位把拖欠的工资补上。另外,按照法律规定,单位还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算;不到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要是单位拒绝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劳动者也别慌。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政府部门来帮忙解决。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劳动者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