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有疑问,公司章程能不能规定股东不按出资额担责?答案是可以,但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按照《民法典》和《公司法》,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担责。不过,法律也给了公司一定自治空间,公司章程就是公司自治的重要依据。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章程能对股东权利义务做特别约定。比如在公司内部,可约定股东按约定比例而非出资比例担责,这种约定在股东间是有效的,能体现大家的真实想法。
但要注意,这种章程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要是公司对外欠债,债权人还是能按法律要求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担责。股东担责后,可按公司章程向其他股东追偿。所以,虽然章程能规定股东不按出资额担责,但得考虑对外效力有限的问题。如果对这方面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