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给不给补偿得分不同情形。
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合同里说好的条件,要和劳动者续签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最后合同终止了,这种情况下单位不用给经济补偿。打个比方,原来劳动合同定的月薪是5000元,工作内容也没变化,单位提出用同样的月薪或者更高的月薪和劳动者续签,可劳动者就是不答应,那单位就没有补偿的义务。
2、要是单位降低了原来合同约定的条件,想和劳动者续签,劳动者不同意,导致合同终止,这时单位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了。就像原来合同月薪是5000元,续签时单位说降到4500元,劳动者肯定不同意续签,这种情况下单位就得支付补偿。
3、另外,要是单位自己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不管原来合同约定的条件有没有改变,单位都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这个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补偿;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单位给劳动者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