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贷款了,股东却不知情,这种情况下股东要不要担责呢?这得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常是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般来说,公司贷款是公司的债务,用公司财产偿还就行。要是股东已经足额出了资,就算不知道公司贷款这事儿,也不用为公司贷款额外担责。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像把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混在一起,故意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就算股东不知情,也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要是公司属于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得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来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一般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对企业债务更清楚;有限合伙人大多不参与经营,要是对贷款不知情,也没其他过错,通常就以出资额为限担责。
总的来讲,股东不知情时大多按出资情况担责,但要是有滥用权利的行为,就可能承担更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