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在没拿到手时,物业费的缴纳情况可得仔细分辨。一般而言,没拿到房是不用交物业费的。因为按照《民法典》的说法,物业服务人员按约定和规定提供服务后,业主才要给人家交物业费。交房本就是开发商的事儿,在业主还没正式拿到房子前,也就没机会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那些服务,自然不能让业主平白无故交这笔钱。
房屋交付有个明确标志,就是开发商书面通知交房,然后业主也办完相关交房手续。要是开发商按约定通知交房了,业主却没什么正当理由就拒绝接收,那么从书面通知里确定的交付使用那天开始,这物业费就得业主来承担了。为啥呢?因为这时候就相当于房子已经交给业主了,业主有条件享受物业服务了。
不同情况对应着不同的物业费承担主体。要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子没交付,那这期间的物业费就得开发商负责。可要是业主自己的原因拒绝收房,那业主就得从通知交房那天起开始交物业费啦。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遇到开发商交房通知,要及时审查房屋状况。要是有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收房,要保留好相关证据,这样物业费就不该咱们业主出;要是没问题,就及时办理交房手续,依法依规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