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认定自己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要综合身体状况、收入情况和其他生活保障因素来判断。
判断无劳动能力有两个标准。一是看是否到法定退休年龄,通常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就认为没有劳动能力。二是因疾病或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得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给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果,或者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像肢体残疾、精神障碍等,伤残鉴定到一定等级,也能认定无劳动能力。
认定无生活来源,主要看收入。如果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就算无生活来源。收入包括工资、退休金、经营和财产方面的收入等。要是有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扶养人,还得看他们有没有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能力。要是这些人收入低,没办法尽义务,也可能被认定无生活来源。另外,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没有其他保障,也会作为认定无生活来源的参考。
不同地方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可能不一样。如果想具体申请认定,得结合当地规定,向民政部门或者相关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