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劳动者是可以被迫离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就能解除劳动合同。而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所以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就相当于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要是劳动者打算以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为由被迫离职,得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像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资条等。这些证据能证明自己有加班的事实,并且用人单位没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被迫离职后,还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和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有关,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用人单位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加班费的问题。要是协商不成,不用着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这些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