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已经履行,不过处于成立但未生效的状况时,有对应的处理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说,合同成立得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而生效一般要满足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条件才行。要是合同因为缺少法定形式、需要批准登记,或者附生效条件没达成等原因没生效,这可不代表合同就是无效的,它的效力还不确定。
要是合同最后生效了,那之前已经履行的部分就会被承认,双方得接着按照合同的约定好好履行各自的义务。要是有一方不履行或者履行得不对,就得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说,商家和客户签了供货合同,客户已经付了部分货款,之后合同生效了,商家就得按时按质供货,不然就得赔偿客户的损失。
要是合同最后确定不生效,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得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要是一方拿到了财产,就得还给对方。要是没办法还或者没必要还,就得折价补偿。要是有一方有过错,就得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要是双方都有过错,那就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要是因为一方的过错让合同没生效,没有过错的那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因为信任合同能生效而受到的损失。像为了履行合同花的钱,或者失去和别人签合同的机会造成的损失等,都可以要求赔偿。所以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生效的条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