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里,劳务派遣工辞职可不是随便跟一个单位说就行的。在这其中,一共有三方相关人员,分别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还有被派遣的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意味着他们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而用工单位呢,只是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来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力,它和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并没有劳动关系。
按照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要是想解除劳动合同,就得向和自己有劳动关系的单位提出来。所以,被派遣劳动者想辞职的话,就得跟和自己签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讲。要是只跟用工单位说要辞职,问题就来了,用工单位没有资格接受这个辞职申请,这样的辞职想法根本没办法产生解除劳动关系的效果。
但是有个特殊情况,要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协议里约定好了,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提出的辞职申请就当成是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来的,而且还把这个约定告诉了被派遣劳动者,那这种时候向用工单位提出辞职是有效的。不过这得有明确的约定才可以。
给劳务派遣工提个实用建议,打算辞职时,一定要先弄清楚自己劳动合同是和谁签的,一般就向签约单位提出辞职,避免搞出无效的辞职申请,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要是遇到协议有特殊约定的情况,那就按约定来处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