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用人单位没给够工资,劳动者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还能要求单位给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得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的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算,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者可以先跟单位商量经济补偿的事儿。要是商量不成,劳动者能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要是单位逾期还不支付,会责令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给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能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这样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