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劳动争议要先经过仲裁才行,但也有一些情况不用遵循这个规则。
1. 在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这些事儿上,如果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调解组织等调解后达成了协议,可用人单位却没在约定时间内履行。这时劳动者拿着调解协议书直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就不用走仲裁程序了。
2. 要是劳动者手里有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直接去法院起诉,而且诉讼请求跟劳动关系的其他争议无关,那就会被当成是拖欠劳动报酬的纠纷,按照普通民事纠纷来处理,也就不用先仲裁了。
3. 用人单位和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了退休金的人员产生用工争议,然后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劳务关系来处理,这种情况也不用先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碰到上面这些不用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情况,当事人可以不经过仲裁,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