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里,劳动者有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若遇到以下情形,劳动者能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受时间月数限制。当用人单位没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时,比如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却不处理;未及时足额给劳动者发放工资,影响劳动者的生活安排;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让劳动者失去应有的保障;用人单位自行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另外,若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或者非法限制劳动者人身自由来强迫劳动,又或是用人单位违规指挥、强行命令劳动者进行危险作业,危及到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跟用人单位说。
要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达到三个月以上,劳动者因此被迫离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补偿的计算是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长来定,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建议:劳动者遇到上述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和单位协商时,要注意方式方法,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