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有时会遇到一方没签字却履行了义务的情况,这种合同是否有效呢?通常来说,这样的合同是有效的。
依据《民法典》,若当事人用合同书订立合同,一般是大家都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才成立。但在这之前,如果有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了,那合同就算成立了。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时就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
这意味着,就算合同一方没签字,形式上订立程序没完成,可只要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那就能认为双方通过实际行动达成了一致,合同成立生效。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没签字但交了货,买方也收下了,那合同就有效。
但要是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必须用书面形式订立,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后,对方接受,合同成立;对方不接受,合同就不成立。所以,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要先确认相关规定和约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要是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