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偿介绍劳务者的事儿里,如果劳务者受了伤,介绍人要不要担责得看具体情况。
1. 要是介绍人只是提供信息,让劳务关系能成,然后收点费用,没掺和劳务活动的管理和指挥,和劳务者受伤没啥直接关系,那一般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毕竟介绍人的主要事儿就是牵线搭桥,让劳务供需双方合作,对劳务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没啥直接的责任。
2. 不过,要是有下面这些情况,介绍人就可能得担责了。介绍人对劳务者受伤有过错,像明明知道劳务活动有明显的安全隐患,却不告诉劳务者;介绍人和劳务者或者接受劳务的一方有特别的约定,说好了介绍人在某些情况下要对劳务者的安全负责;介绍人在介绍的时候耍了心眼儿,有欺诈行为,把劳务者坑进危险环境里受伤了。
要是劳务者受了伤,得先弄清楚谁该负责。一般来说,接受劳务的一方可能要担赔偿责任。要是还有其他有过错的人,也得按照过错大小担责。劳务者可以和相关的人商量赔偿的事,要是商量不下来,就可以去法院打官司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