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到外地,员工要是不想跟着去,能不能拿到赔偿金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没法继续履行。
公司搬到外地,工作地点有了实质性改变。要是双方没办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公司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然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给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要是公司搬迁距离近,还提供班车、交通补贴等便利,不影响员工正常工作生活,法院可能不认为这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种情况下,员工拒绝随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所以,遇到公司搬迁,员工得结合实际情况,看看自己能不能拿到补偿。如果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