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撤诉有两种不同情形。一种是申请人主动申请撤诉。在仲裁裁决还没做出来之前,申请人能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撤回仲裁。在申请书中,要清楚地说明自己想撤回仲裁申请,还要写明白撤回的具体事项。仲裁委拿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要是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就会同意撤诉,并且制作仲裁决定书,然后送给双方当事人。
2、另一种是被当作撤诉的情况。要是申请人接到了书面通知,却没有正当理由,开庭的时候不来,或者没经过仲裁庭同意,在庭审中途就走了,仲裁委就会把这当成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3、这里要提醒一下,申请人撤诉之后,要是就同样的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一般是会受理的。不过,如果申请人是因为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没经同意中途退庭,从而被视为撤诉的,当他重新申请仲裁时,要是被申请人提出时效方面的抗辩,而且经过查证情况属实,仲裁委有可能就不再受理了。所以,申请人打算撤诉的时候,得好好评估一下自己的权益,保证撤诉不会让自己的合法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