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员工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去治疗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要按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这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一些,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要是遇到病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好好商量。跟单位说明这有法律规定,要求他们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发病假工资。协商的时候,要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这些证据。
要是协商没有成功,就有其他办法了。劳动者能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有权查看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一旦查证情况属实,劳动监察部门会让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把少发的工资补上。同时呢,劳动者也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时候要带上劳动合同、病假证明、工资发放记录这些能证明自己情况的材料,以此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规定的时间内还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