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里,15天起算日当天算不算,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法律规定“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能提起诉讼,那起算日是收到裁决书的第二天,收到当天不算在这15天内。这是按照民事诉讼期间的计算规则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内。简单来说,就是从收到裁决书的第二天开始数15天。
另外,如果这15天的最后一天正好是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那就以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二天作为期间的最后一天。举个例子,要是这15天的最后一天是周六,那诉讼期限就顺延到周一截止。
在劳动仲裁里,时间计算可不能马虎。我见过很多人因为没算对时间,导致逾期了,最后自己的权益受损。所以大家遇到劳动仲裁相关时间计算问题时,一定要准确弄清楚起算日和截止日,多留意有没有节假日顺延的情况,千万别因为疏忽大意错过了维权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