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施工时有人猝死,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要知道,认定工伤通常得基于劳动关系,而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差别很大。在承揽关系里,承揽人按定作人的要求干活,完成后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承揽人工作时比较自主,不用受定作人直接管理和指挥。《工伤保险条例》里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情况,主要是针对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承揽人虽然签了承揽合同,可实际上和对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像要接受对方的考勤管理,得服从对方的工作安排等,那么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视同工伤。
所以,要判断承揽合同施工期间猝死算不算工伤,重点是看双方的法律关系到底是承揽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如果双方对是不是工伤有不同意见,有办法解决。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让他们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确定好劳动关系后,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么做能让大家在遇到这类问题时,有明确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