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N + 1”不是正规的法律术语,在劳动争议中涉及经济赔偿时会经常变形使用。这里的“2N”是说,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就得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个“N”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单位就要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工作不到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而“1”一般指的是代通知金,就是用人单位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就得额外多给一个月工资。
2、要算出“2N + 1”的赔偿金额,得先确定“N”是多少。根据劳动者工作的年限,对应算出相应的月数,再用这个月数乘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能得到“2N”的金额。“1”就是按照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算。最后把“2N”和“1”这两部分钱加起来,就是“2N + 1”的赔偿数额了。
3、不过得注意,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是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不是所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都要给代通知金。要是用人单位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了劳动者,那就只需要考虑“N”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补偿标准;要是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只需要给劳动者“2N”的赔偿金,不用再额外给代通知金“1”。
随着劳动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未来对于类似“2N + 1”这样在实践中常用但非规范术语的应用和界定可能会更加清晰明确,以更好地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